香港特区政府今天(12日)就《国歌条例》刊宪,即日起生效。根据港媒消息,香港警方内部发出《国歌条例》调查指引,对警员就条例执法时要注意的事项进行说明,其中包括可参考涉案人案发前有没有在社交媒体表明有意侮辱国歌。
据香港电台网站等港媒报道,就有关侮辱国歌的行为,香港警方的调查指引列明,决定是否违反有关罪行时,必须具备“侮辱国歌”的犯罪意图及犯罪行为,明确指出有关行为要“公开及故意”或“故意”作出。警员搜证时可参考涉事人案发前,有无事先公开在社交媒体表明有意图侮辱国歌,案发时使用的语言、发出的声音、动作、身体语言等。
调查指引还举例,如在足球赛事奏唱国歌期间,有人在场发出嘘声、对现场直播中的镜头高举粗口手势,该行为可能已经触犯相关条款。公开演奏或演唱国歌时走音、唱错歌词,就需要证明当事人是意图侮辱国家而公开及故意作出有关行为。
至于表达对国歌的负面感受,据了解,指引认为《国歌条例》并没有要求市民认同国歌悦耳动听,因此市民不会仅因为表现出不喜欢国歌而构成犯法。
条例列明,在网络平台及社交平台发布侮辱国歌的材料可构成违法,如果网络服务供应商对用户的有关行为不知情,就难以确立网络供应商也具有侮辱国歌的意图。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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