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的情况来看,要分清楚修路是系村委会自行组织的还是国家审批项目,如系村委会自行组织的行为,应当以村委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系国家项目,可以向镇政府要求予以补偿。建议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不能解决问题的,应当及时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如有其它疑问,建议来电详询。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村里因为通行问题而擅自将你的树木毁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系国家项目的,应当按照补偿办法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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