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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妹因故造成头部严重受损,长时间头脑时常不清醒并瘫痪不能走行,两年前她被离婚了,在今年的7月份我才得知此事,并看了他们的离婚协议书,他们共有一套房产在男方名下系共同财产,条文中‘经双方同意不作分割,离婚后房产归子女所有,双方有权居住,男方愿意照顾女方并承担女方一切费用,直到过世。可现在是,女方被送到一家私人养老院(条件极差),仅用女方的(1400元)养老金维持。男方没有履行其承诺,在此情况下,我想问的是,女方能否要求重新分割,并要求男方补偿一定的生活费,(因为女方完全丧失活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