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夫妻一方婚前向银行的贷款,离婚后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河南洛阳市]
[离婚纠纷]
发表时间:2014-3-22 20:26:46

对方婚前在我不知道的情况向银行借款,现在我们已经离婚半年了,借款时间和借款用途我均不知道,现在银行向我催款,我需要负担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无偿还义务,如果债权人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就自己的主张举证。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属于这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但是如果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应当进行举证。《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在线咨询qq

参考资料:《婚姻法》《民事诉讼法》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3-25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