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建议你配合法院调解,大家好好沟通处理,对方也是孩子的妈,她们的心情你们也应理解,虽然做法欠妥。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抚养一方的父母有探视权,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对方的做法如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中止探望的权利。或者要求对方文明探望孩子的请求。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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