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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我得了乙肝,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公司就要辞退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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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江西南昌市]
[劳资纠纷]
发表时间:2016-1-22 11:27:29

律师,您好!近期体检发现我换了乙肝大三阳 得了乙肝大三阳,我的劳动合同到2018年,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如可以,公司应怎么赔偿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您患了乙肝,如果不适合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亲三十天通知您要求解除合同,并给您结清全部工资及相应的社保,同时给予您工作年限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建议您可以先与对方协商, 若是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若是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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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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