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电话:0571-8742 5686(09:00-17:00)
咨询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天
电话:159 9016 1236(09:00-17:00)
咨询QQ:1556280687
咨询时间:
09:00-17:00
我是今年8月20日进公司的,试用期为2个月。签了3年的合同。今年12.28日在公司开会时表达了一下个人的意见。12月29日公司就要我写书面检讨或者辞职。我不同意。下午人事主管找我让我写辞职报告,我不写。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要开除我。请问我怎么要求赔偿呢,以及他们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