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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辞工后,厂方长达半个多月不给我结算工资,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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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天津市辖区]
[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3-10-23 13:58:41

你好,请问辞工以后厂方必须在多少天内结交工资? 我辞工已经有半个多月了! 辞工当天,厂方说一个星期就可以结交工资,可一个星期以后,厂方说还没算好,要求在过7天在问,可又一个星期过去,厂方还是说没算好工资,我想问下,这样的情况属于违法吗?具体有没有赔偿?

律师解答
[浙江宁波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厂方的做法违法,你可以要求厂方立即结算工资,如果厂方仍不支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各地对这个时间有不同规定,但即使不是当日支付,也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浙江省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后五日内支付剩余工资)。现在你公司已经拖欠长达半个多月,明显超过了合理期限。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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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执业机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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