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劳动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劳动争议问题

photo/s/kefu_head.gif
提问者:cheery_7_7
[辽宁沈阳市]
[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3-2-28 11:37:48

我在一个服装厂做了六年了,去年开始的时候是口头讲的年薪七万元整,除了2011年和2012年的工资单和2007年到2013年7月29号的合同外没有别的相关证据证明,但去年八月份老板想转让,工人知道了闹到劳动局去了,经过有关部门调解后,赔偿了工人每年一个月工资的10%,但我的合同是七月二十九号到期,我从新签合同的那两份合同上有签年薪七万元整,双方各执一份,但是去年实发工资与协议工资相差了很多,这部分工资能要回来吗?另外,是他没有给我提供劳动条件。现在工厂以转让给别人了,设备也搬走了,我的工作岗位也没了,每天上班也没活干,他也不跟我解出合同,可以要求他给我经济补偿吗?法律咨询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你缴纳社保,你可要求其补交,公司负责人的变更不影响你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你与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变,你可要求新老板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有岗位变更,也需要征得你同意,对你的工资待遇不得降低,因为你不适合新岗位公司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欢迎再次到云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良驹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2-28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