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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被一男的骚扰,警方不管,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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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黑龙江哈尔滨市]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4-9-2 13:58:08

有个男的经常骚扰我老婆,明明知道我老婆和我是合法夫妻,还经常送花、追求等方式对我老婆骚扰,我多次警告无果,报警警察也不管,该怎么办?周围人都以为我老婆出轨了,对她造成不良影响l了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有人骚扰你老婆的,可以向当地派出所反映情况,或者向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妇联组织反映相关情况,要求其停止相关行为,赔礼道歉。明明知道你老婆和你是合法夫妻,还如此做法的,对方行为严重违反当代社会道德风尚,甚至是违法行为。报警警方不予管理的,有失妥当。下面是具体维权方式:1、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骚扰人停止侵害、陪礼道歉,还可要求骚扰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向公安机关举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的人,公安机关有权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最高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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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治安管理处罚法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9-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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