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由于您交的是保证金,如果没有约定是定金性质,那么对方就没有权利主张定金权利,不予退还。如果一方违约,只要交的不是定金而是其他形式的费用,那么就可以要求退还。但是合同约定的是一年,结果只做了四个月,对方有权利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也应当补偿。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