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4月1日在新单位上班,这个单位是安庆市的公司,因开展业务需要在下辖的怀宁县开展办事处,我应聘时与老板说好工作地点在怀宁,老板也答应入职后马上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但直到现在也没有跟我签订合同,也没有买五险。平时工资都是从安庆公司财务经理的个人账户直接转到我卡上的,因为平时工作都是QQ联系,关于发工资及签合同的咨询都有QQ聊天记录,QQ聊天上也有考勤签到记录,现在公司突然通知说因为怀宁办事处经营效益不好,这个月底要撤销该办事处,并让我到安庆公司上班,我目前已怀孕五个月,身体状况及家庭原因都不能支持去安庆上班,这种情况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否可以与公司要求:1.赔偿未签合同期间双倍工资;2.补缴五险;3.恢复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坚持我到安庆上班才肯恢复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提前补偿我至哺乳期结束的工资、社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