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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想辞职,老板不同意,还说要扣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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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234234fgheb
[广西江南区]
[劳动保障]
发表时间:2013-4-16 9:48:54

律师你好,我在一家网吧当收银员还 没满一个月,当时我是口头说可做到正月十五,所以就没有合同,可是网吧实在太乱,我一个不小心 就被网吧的混混打了,那里的老板也不和善,我不想做了想请假几天可是老板说我这个月已经请假两天了不准我请假了,说什么不来上班就按三天的工资扣,明明我第一次请假是被网吧的人打了,难道还要我继续呆在那被打吗?我觉得继续工作没有一点安全感,所以我下定决心要辞职,可是老板说现在没有人应聘,得等到有人代替我了才能让我走,不然我要么继续上班,要么没有工资,算旷工一天扣三天,我现在该怎么办啊?有什么可以维护我的权益吗?律师,我想您应该能帮助我,先谢谢您了

律师解答
刘芳律师
[甘肃甘肃省]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你说的情况,建议最好和老板好好谈谈,你可做适当让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首先,网吧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能因为你们之间的约定而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其次,你请假老板说按一天扣三天的工资不合理,应该依法按照实际缺勤天数扣除工资;再次,劳动者有选择工作和自愿离职的权利,老板无权强制要求你为其工作;最后,你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员工原因被人殴打,属于工伤事故,网吧有赔偿义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你可以以你的安全没有保障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工资不受影响,但具体安全程度还得根据你工作环境来看。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权利为:(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获得劳动卫生安全保护的权利;(4)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解决劳动争议的权利;(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劳动者的义务主要有:(1)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接受管理;(4)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规程;(5)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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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甘肃经邦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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