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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在没有提前1个月的前提下希望月底和我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我的劳动合同是明年到期。公司提出半月的底薪作为补偿,我不接受。我主张按劳动法进行补偿。我在公司已近满一年,并且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要解除劳动合同,我希望能得到2个月的补偿(按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进行计算)。公司不同意。我们的薪资结构是底薪和项目提成构成,如果我想提出我的主张,项目提成是否算薪资呢?我是去年3月份入职,直到九月才给我缴纳社保,我要求给我补缴,请问现在我该如何进行维权。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的要求合法,建议先与单位沟通协商,如不成你可去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两个月(标准是按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进行计算),同时补缴没有缴上月份的社保。项目提成也是你工资的组成部分,应当计算在内。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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