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工厂欺人太甚工资没着落该怎么办?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浙江杭州市]
[工资报酬]
发表时间:2013-12-16 11:07:28

我现在再深圳的一家线路版工厂打工。再应聘的时候前台文员跟我说压一个月的工资。和一个月只休息两天。可是到我进去做了一个月后才知道原来工厂要压两个月的工资,和每个月一天休息都没有。而且还不是工厂的领导跟我说的,是那些老员工跟我说的,现在每天还要加班。工资又不发,已经十二月份了。九月份的工资还没发。工厂以要还银行贷款为由不发工资。找他辞工他不批。说现在招不到人所以不批,还说提前三十天辞工还要扣一个月的工资。工资又不发又不让人走。请问这家工厂是不是违法了?我们这帮人现在苦啊,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叫天天不应哪!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一、超出工作时间加班的要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没有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二、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的,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也可以离职,用人单位不能因此扣工资。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单等,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你的权益,可以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在线咨询qq  离婚协议书范文
参考资料:《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12-17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