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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产假工资,上班了再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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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23124fweer
[福建市辖区]
[工资报酬]
发表时间:2013-3-7 10:15:28

请问律师,产假工资等到上班再发,合理吗?谢谢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不合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到劳动者离职之日止,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或以各种理由克扣员工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会给予用人单位行政处罚和罚款的处理。如果单位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提请劳动仲裁。你修产假应该向单位出具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产假一般为3个月,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四个月。产假9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如果是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虽然你修产假,不到公司上班,但你仍然是公司员工,享有的原福利待遇不变,工资仍应当按照原定日期发放,用人单位说工资等到上班后再发属于无故拖欠工资,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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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劳动法》
执业机构:浙江鑫家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3-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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