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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拖欠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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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陕西延安市]
[工资报酬]
发表时间:2015-9-14 17:21:29

我在延安一个录井公司上班!说好每月3000的基本工资,每月先预支1000,其余的工资年底发放!但是中途又变更说什么工资要实行两个制度!在山上一个工资标准,在项目部一个工资标准、就着目前还有时拖欠每月的基本预支工资1000元!我们当时进公司,公司并未要求签订合同!我想请问如果我提出辞职!能不能拿到应得的工资

律师解答
[浙江温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要求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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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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