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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前给老板做工地不小心从三楼摔下手摔断了,现在还能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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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炫蓝
[四川成都市]
[工伤事故]
发表时间:2016-5-24 8:33:54

八年前给老板做工地不小心从三楼摔下手摔断了被送往当地乡村医院就诊 因地方医疗设备落后 在医生的建议下老板却没有及时送转县城医院 一直拖延最好时机 导致现在一只手严重恶化 导致现在未婚 从小母亲就离开了 十年前父亲也走了 两个姐姐离家远 老板也一直拖着到现在也没陪 法律也不懂 希望大家帮帮我 我能得到那些应有的赔偿

律师解答
[江苏南京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建议你与对方协商沟通解决,按你表述,已过法律时效,如对方不同意赔偿,法律就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如你有残疾情况,可以去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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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民法通则》
执业机构: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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