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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经交付首期,退房的话,需要看是什么理由退房,如是法定理由退房,一般来说,不会承担过重的违约责任,甚至是可以免责的,如非法定理由退房,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参照你签订的购买合同,合同一般来说都有约定,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都是采用定金方式,因此类似这种退房事宜,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有必要的应当聘请律师代理,你也可以来电咨询。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总额的20%.法律明确规定给付定金数额的上限,在上限以内所确定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定金的约定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则超过部分应视为无效。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如果订立定金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而是采取的口头形式,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则不能确定定金合同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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