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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年前加盟本地国通快递,加盟公司是本市国通快递分公司,加盟业务是本市一个乡镇的代派和揽件,当时分公司老板收取我2000元加盟费,开了收据,并且收据上清楚写着收取某某某快递加盟费2000元整,但没签合同,这样我做了两年多业务,去年分公司老板换人,我们又和新老板合作了近一年,现在新老板又背着我们在本镇又找了个人合作,这样,在本真的所有业务全部交给他换的那个人了,请问,我能仅凭这张写有收取加盟费的票据告他毁约、侵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