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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签了一份网络贷款合同,贷款金额1万, 因为急用钱 ,没看清合同款项 ,就签了自己的名字, 签完合同之后才看到, 贷款人必须先缴纳3000保险金之后, 贷款公司才给与下款 ,不然就算贷款方违约, 要赔偿贷款公司贷款额的百分之三十就是3000块钱作为违约金 ,我想知道这样的合同合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