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叫尹夏荣,现在在沪工作,我西安老家一套房子准备卖掉,4月17日在当地中介的介绍下,包括中介在内我们三方签署了购房合同,合同总房款额为30万。当时定金也收了,同时双方的中介费也各付了一半。合同约定5月10日买方付首付款并办理后续交易事宜,临近付款日时买方和中介告诉我:我的房子银行可以贷款38万,刚好买方首付资金不足,想和我协商在总房款30万不变的前提下要我配合他按38万元金额办贷款,这样他银行可以贷款26.6万,然后再用30万减去26.6万即3.4万元作为给我的首付款(买方提出他可以付6万给我),这就需要我们双方重新协商另行签订合同。考虑到对方付款有困难,我也就同意了。但后来在协商过程中因双方意见最终没达成一致,新合同没签下来(有我们双方往来的邮件)。买方和中介就拖在那里了。中介的观点就是由我和买方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后他负责代办相关事宜,其他的他不管。除非我们任何一方起诉的话,他配合处理。这种情况下,我就要求对方按原合同执行,对方要我再给他一些时间他要重新筹款。6月7日买方回复我6月13日前打电话通知我并办理首付款及公证事宜,时间到了没打电话。6月15日我和买方联系,买方回复我说忙,过两天办理,然后又是没消息了。6月18日左右我再次打电话给买方,买方又回复没时间又要出差,答复我6月24日或者25日打电话给我并办理首付款及相关手续,我也答应了。可到时间了没打电话给我,我就打买方手机,他不接,发短信也不回。我又联系中介,中介回复他不管,让我起诉。
以上就是大概的情况,因为我考虑长期在上海工作,想在上海买房,对方这样一直拖住我,我特着急,想咨询一下您看看我接下来该怎么处理妥当?
恳请您百忙之中能回复一下,万分感谢!
尹夏荣 2015年6月29日 电话:1370185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