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他骗我去贷款公司贷了4万元,说一人一半,每个月一人还一半,只还了2个月就没有还了,中途又借了1万给他。然后我们一起打伙做生意,生意做到七月份就做不走了,连请的厨师的工资都没有给,都是给厨师打了欠条的。现在贷款公司催我还钱,我拿不出来又找不到他人,我就给贷款公司的说明了情况,对方也给他打了N次电话给他每次都说明天明天电话又设置了。请问我只有当时转给他的银行记录和当时做生意的厨师和贷款公司的人证明他在我借了钱的还有我多次给他发的手机短信、微信消息和语音,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成为证据吗?像法院起诉他证据足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