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对方谈恋爱一年时间,期间不间断的给对方转过很多次钱,我的工资基本也是对方掌控,我月均工资15000,对方月均工资9000,一年时间除去我两花费还剩7万左右(其中两万借给对方母亲,并且我们两的所有收入大部分花销是对方花的,),后以对方名义购买一套商品房,房屋首付18万多,除开对方母亲手上的两万,当时我们手上现金也就4-5万的样子,我父母先给了我12万,我自己贷款3万左右,加上手上的现金付的首付,过几天我父母又给我转3万,我将这3万用于归还当时为付首付所贷的3万款。在办房贷的过程中又花费1万左右。目前该房屋总共花费20万左右,其中实际有15万是我父母给的。现在我的意思是分手了将房子卖掉,所得款项退还我父母15万就行,其余我都不要了,或者房屋出售后给对方5万,其余是归还我父母和我的。但对方现在不愿意,非要退还我父母15后其余的款项都是她的且还要我再补偿她7万。在整个恋爱的过程中,我总收入在20万左右,现在我一分钱都不剩,对方居然还要我补偿7万,所有的转账记录,花销都是有账目可查的,咨询这样的问题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