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我和一家装修签了装修合同,属于套餐的那种,每平方598元,共计56000元左右,由于当时对他们比较信任,自己也比较耿直,就付了90%的装修款。但现在快装修完了,我去看了一次,用的材料全是低档货。算下来最多也就300多块钱,地砖用的不知名的砖。门用的是钢木门,市场价200-300元,反正自己感觉被他们欺骗了。
他们造价估计每平只有300元左右。写合同时具体用什么材料没有写明。当时只是约定,按598元没平方去做。另外他们还收了4000多的工程管理费,这算不算欺诈,可以要求他们退还多收的钱吗?我想用法律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