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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后,杂志社邮寄来稿费,但是没有任何通知,邮局发到通知单后也无通知,导致领款日期后收到,稿费退回。要求杂志社重新汇款,但是被拒,因为稿费是作者的酬劳,杂志社拒绝再次汇款的做法对吗?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杂志社拒绝汇款是不合理的,建议你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起诉后法院会依法判决,等判决生效后你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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