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我是孕妇公司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云南昆明市]
[经济纠纷]
发表时间:2015-12-29 11:21:33

老师您好,有个问题咨询下,我们公司现在正在裁员,我现在怀孕2个月,我想向您了解下公司辞退孕妇的赔偿是怎么样规定的,老师如果您愿意帮我解答我的问题,麻烦您把解答的内容发我邮箱为谢!374336693@qq.com

律师解答
[江苏江苏省]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是不许辞退孕妇的,如果公司真的辞退您,您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是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执意将您开除,您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律师咨询


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12-29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