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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以入赘行使户口迁入本村20多年了,但一直小组拒绝分配土地给我,当时镇里也出具了答复意见书应该享有土地分配权,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现土地被征用,起诉立案后经过法院审理,人头费补偿款我们拿到了,那么这30年来的土地还有14年承包到期,我们应该享有这30年或者是14年的土地补偿款吗?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对人民法院判决不服的,你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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