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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所述,你父亲在世时已立有遗嘱,在其过逝后,你们按遗嘱办理即可。这里应注意的是,你父亲所立的遗嘱只能对其自己的财产有处分权,你母亲那份财产不在其处分范围内;另外,若还有部分财产没有写入所立遗嘱内,仍法定顺序继承。现你妹有侵夺你父亲遗产的嫌疑,你们就你父亲的遗产分割有纠纷,建议你们通过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处理,若调解不成时,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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