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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上吃完饭和一个认识的人说着说着就吵了起来,之后他就动手打我,我还手了。最后对方的眼睛受伤医生说没什么事,我的头也受伤了。现在对方要我赔偿医药费大概两千左右,可我的也有医药费,明明是对方先动手的,我该怎么做。
您好,云法律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一般发生打架,双方可以协商相关的赔偿,情况比较严重的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没有报警的可以协商处理,由村委会、居委会的人出面调解,协商好相关的赔偿事宜。如果已经报案的,由当地派出所出面处理。现在对方要你赔偿医药费,你先试着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村委或者居委会的人出面调解,调解还是不能解决的建议报警处理。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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