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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乙方已经将房子抵押给您,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您可以实现自己的抵押权,您可以选择将房子折价收回,但是得与乙方协商。现在您联系不到乙方,就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或是变卖房产,实现自己的债权。至于房屋中的家具,您可以替对方保管,也可以交由相应的保管公司保管,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担保法》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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