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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分手后,向女方家人讹诈钱财,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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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湖南长沙市]
[债务纠纷]
发表时间:2014-8-26 16:08:00

男女朋友分手后,男方恶意向女方家人索要钱财!拿到了钱还要找麻烦!女方家人害怕给了钱还有麻烦,让男方写了收条!钱能讨回来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男方在和女方分手后,采取威胁恐吓方式索要金钱的行为涉嫌违法,但是你要求其出具收条的,如收条系证明其欠款事实的,属于欠条。该项欠款转化为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很难认定对方存在违法行为,当然不管是怎样的性质,对方无依据向你家人索要钱款的,都是可以采取合法手段予以追回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根据我国《债权法》规定,债权人有权在债务期限届满后,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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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债权法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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