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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一个朋友钱,给他写了一个欠条,现在还他钱,他不收,经常拿着欠条说我欠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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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河北新市区]
[债务纠纷]
发表时间:2015-3-19 10:33:13

我欠一个朋友钱,给他写了一个欠条,现在还他钱,他不收,经常拿着欠条说我欠钱不还,导致我深受影响,怎么办啊?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还钱对方拒不接受的,可以向公证处办理提存手续,结束债权债务关系,其应当将欠条予以归还或者作废,若其继续拿欠条破坏你个人名誉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询。《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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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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