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装修店面,就找到了一家地板公司贴地板,材料加工人费算下来一共3900元,首先交了500元押金。由于不是一个地区所以等了一段时间,他们下去贴了,等贴完只有工人在,所以我就跟工人说,等贴完之后在去他们店里结账。后来自己收到公司安排要出去培训和比赛,之后我就跟他们店长协商等我回来以后把剩下的补上,没想到自己一去来回跑了大概一个月。中途的时候他也找过我,我说等我回去,后来他实在等不了,我妈就去跟她签了一张2400的欠条,有次我回来就先付了他1400元,接着就又出去,在我培训的时候我没带手机去,大概他打了几个电话就没接着,就发了条短信说我实在不接电话就告我妈,看到这个自己就有点生气,也没回他,就寻思等回来之后再找他说。等我把所有事情弄好回来后,也没去找他,而是去店里看了看,因为快两个月没开门了,但是等我开门后发现,地角线大部分都掉了,正要去找他的时候,我妈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诉讼请求大概是要求 我妈偿还他借给我妈的人名币1000元,并支付违约金2700元,说是逾期按每天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计算。我妈当时去签的意思也就是跟他协商,也没多在意签下的这个欠条,再加上他要钱的方式,跟帖地板的质量,反倒把我妈给告上了法庭。我自己咨询的意思就是我真的只能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