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非要我先给他发票原件理赔后再给我钱可行吗?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湖南长沙市]
[交通事故]
发表时间:2014-1-2 13:19:30

上周四我的车被一辆出租车追尾了,交警来了定的他的全责,然后我就送到4s店去修,现在快修好了,费用是5920元,出租车司机说让我先垫付,他没有那么多钱,等他们那边保险公司给他钱以后,他在把钱给我,但是对方保险公司现在要发票,我就担心,我把发票给了他以后,他不给我钱或者拖欠怎么办?现在出租车司机说没钱,要等保险公司给他钱 他再给我,我刚看到保险法有一条是代位求偿权,您看我可不可以找我自己的保险公司先垫付上?谢谢!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交通人损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如果你先将发票原件给他,对方后来不给你钱,这对你维权很不利。可行的方法有两种:第一种,要求一手交钱一手交票,你按照对方和对方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维修发票、赔偿凭证等材料,对方一次性将费用给你,然后由对方向保险公司理赔;第二种,你先交票后拿钱,但应该将实际情况写明并以证据复印件留证,这样如果对方不承认,你的诉讼请求同样可以获得法律支持。但是第二种方法有风险,若对方理赔后不赔偿你的损失,维权很困难。你不能要你的保险公司赔偿你的损失。代位求偿权是指当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引起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一方面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取得对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另一方面又作为第三人行为的受害者而取得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在线咨询qq  离婚协议书范文
参考资料:《保险法》
执业机构:浙江泰易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1-2 0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