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交通人损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机动车在交了交强险后,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受害者在保险责任范围赔偿,但是,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话,很有可能是由于你超出了赔偿范围或者其适用了免责条款。建议你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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