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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区人民法院无理由拒绝受理我们是否可以发起异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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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新疆乌鲁木齐市]
[行政诉讼]
发表时间:2015-11-21 21:53:20

2002年由于梨子苹果市场低迷,我们寻求45团政府给予政府救济补贴,但45团政府感觉我们此时是一个繁重的包袱,为了与我们农民划清界限,根据合同法与我们签订了果树产权买断合同,期限为30年,从2003年开始我经过45团园林科审批,自费砍掉30年的梨子树,逐年更换树种为红枣树,历经6年时间将7亩地梨子全部替换为红枣树,2009年刚见效益,2010年45团政府背信弃义,视30年果树产权合同书为废纸,无视法律存在,将地方权政凌驾于法律之上,强行以低于市场价5-8元价格收购我们的红枣,介于民无力与官斗的现状,我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原以为能渡过这种艰难,可是不曾想我的忍气吞声换来的却是45团政府变本加厉的随意摊派各项费用,因为我是伤残退伍军人,此政策使我的生活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于是我于2015年5月将合同书递交于45团一连连长王洪东,希望能得到解决,可是到了7月份仍然没有答复,于是我又写了申请书,到了9月仍然没有答复,于是我随同黄勇,周国辉等果农一同去往团信访办反映问题,团信访办腾立新看罢我们的合同后说我们合同标的物(既果树)改变,合同失效!但合同中明明写着自由更新树种!我们在合同上指出后,腾立新一反常态,大声斥喝我们随意翻动他的文件,我看到他如此对待访民,怒从心中起,直接去了市里的信访局,市信访局的人只对我们的来访做了登记后就告诉我局长不在,等局长来了再反映情况吧!看到市里也是如此态度,我很失望,于是我又去到省兵团信访办反映,可是省信访办说我们属于越级上访不予处理,回当地解决!想着当地的解决态度一直是推诿拖延,我准备直接去北京,可是在西安转乘高铁时被我们当地政法办党国功,45团一连连长及协警强行带离西安火车北站,后来我借机逃离辗转到了北京,后将我的上访信递交于国家信访办,10月2日随后我跟随接访干部李万福回到当地,当晚就被43团派出所如同犯人一样带走,连夜审诉做笔录采集指纹血样,10月3日清晨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送至图木舒克市法治教育转化中心,体检报告中显示我窦性心律不齐,而且我右腿四等伤残,转化中心主任海波队长不愿接收,可是45团政法办高国安强行要求接收,此转化中心说是一所学校,实则性质为拘留所,终日三餐均为一个馒头一碗水,偶尔有菜汤和一点炒菜,入住等7天我便开始腹泻,在关押我25天后43团派出所通知家人去交8000元才给开具释放令,随后家人交纳了8000元给派出所,第30天派出所又通知家人去,要求交纳5万元才会放人,家人感觉被敲诈,不愿交纳,然后到第40天时家人无奈交了我个人平摊费用7200后,43团派出所才派一名警察来接我回家!回家后我休整两日去到我们归属片区的法院起诉,结果是没有理由的拒绝受理我们上诉!敬爱的律师朋友,我想问的是越级上访违法吗?45团政府何以如此嚣张目无王法的打击信访人?不以解决问题为先导,反而不断激化矛盾,以“维护治安稳定”为借口随意拘禁我???垦区人民法院无理由拒绝受理我们是否可以发起异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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