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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我同事用其工资向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15万(向银行所出示的工资证明是假的),找我们4人为他担保(担保形式为连带),2015年8月我同事因经济诈骗被抓,后又被判刑,现在银行让我们4人为其还款,15万4人平摊,每人一次性还款37500元,利息不用还(没有形成书面东西),现在本人因经济原因不能一次性还清,如果银行要起诉我,我是不是需要还清37500元以后,还要把15万元所产生的利息也一起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