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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型(厂名没变),直接裁管理人员是否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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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河南郑州市]
[公司管理与税务]
发表时间:2015-4-21 14:36:08

公司转型(厂名没变),直接裁管理人员是否有赔偿?

律师解答
陈思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企业法务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按照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5、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8、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0、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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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劳动法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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