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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姥爷有一套使用权的房子,后来老爷去世,老爷有四个孩子,房子以我妈的名字办了产权,但是当时签了协议说房子属于老爷的遗产大姨和大舅和我妈三个人都有份,当时老舅已经失踪,所以协议上没有提到老舅,现在随然老舅依然没有音讯,但我妈可不可以以当时的合同没提到老舅这点为理由撤销这份合同。(老舅户口到现在也没销)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就您母亲而言,她并没有撤销该合同的合法事由也没有撤销权,只能与其他二人协商解决。等您老舅回来或是您老舅的继承人才有权要求撤销该合同,重新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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