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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甲出售一套龙岗花园的房子,本房子为检查院家属院。是因为原房主因欠甲款,之后被法院判决以房子抵债的。现在我能买这个房子吗,如果购买,需要什么样是手续才算是房子是我。急!!!!!!!!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法院已经判决该房子用来抵债,虽然该房子登记的可能仍为原屋主,但是法院的判决有既判力,现在房屋的所有权已经不是原房主的了。如果您真的想买该房,建议您可以与其真正的房主商量。
《物权法》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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