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行政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朋友因为触犯刑法,学校作出开除学籍的决定是有依据的,建议你朋友多与学校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悔罪之情,争取学校的宽大处理。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 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 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三) 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四) 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 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六) 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高等学校和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务会议,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二)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三)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四) 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五) 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六) 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七) 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欢迎到云法律网 在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在线咨询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