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因水电费与自己电话里发生冲突,并带一个人来自己住处。房东来时,自己正在房间切水果,(开门的时候,自己手上拿着刀)。与房东短暂交谈中。房东带的人不断挑衅,说你拿着刀,敢砍吗?并用他身体来碰撞我的身体。我让他老实点,不要装逼。房东带的人用左手推我肩膀。我便用手中的刀,用刀背架在这个人的脖子上。房东见状,从侧面装我往后面拽。失去重心的我,往后倒的过程中,手舞足蹈找平衡。随后房东抓住我拿刀的右手,将我推进房间,按倒在我的床上。床是很软的床垫。我的手被房东死死的控制在床上,床是很软的床垫。手陷进床垫,手中的刀口微微向上。这时候,房东带的人,也冲过来按住我拿刀的手,并同时用肚子也跟着压住我拿刀的手。然后这样僵到警察到来。(事件现场,还有我老婆在场。)
事后发现房东带的人,脖子上有印痕,无流血,并左侧肚子上有轻微的刀伤,有轻微流血。之后他们去医院。警察对我老婆说,伤不严重。
我觉得我在保护自己,只是吓唬他们,没有想伤害他。拒绝了调节。
后录完口供,被说进入传唤,要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实际10小时后,让我先回家。要求24小时手机畅通。一月内不能离开上海。
我年龄31岁,以前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没有案底。这样我会被再次关进看守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