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电话:0571-8742 5686(09:00-17:00)
咨询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天
电话:159 9016 1236(09:00-17:00)
咨询QQ:1556280687
咨询时间:
09:00-17:00
你好,我是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三学生,因为在今年7月份课程学习强制校企合作一直到11月份实在不喜欢那的工作氛围辞职了、当时签订半年协议,但是被强迫半年不签不行,不签学校不发毕业证。但是在11月份回来的时候,学校给我重大警告处分,并且该课程学习不合格、毕业证延迟一年。中间学校跟企业肯定有薪酬交易,论人头“卖给校企合作”中途离职不给毕业证,这违反条例了吗还是国家允许现象?忘您能帮我解答!感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