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银行卡只能有本人使用,买卖银行卡双方均构成犯罪,您受到处罚还是符合法律的规定的。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明确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