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的情况来看,由于你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你依然是该店的法人代表,对于该店造成其他人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公司,对公司的相关行为负责。当然,如有证据证明已经转让他人的,可以依据转让合同,向实际侵权人追偿,合同无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追偿。如有其他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以下六种情况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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