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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房屋买卖,房主突然赖在我家不走,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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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贵州贵阳市]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5-3-4 9:40:00

卖方的房子是由于房主欠债把房租抵押给他的,他们的合同是如果房主在一年之内还不清利息,房租就归卖方所有。结果在一年之内房主跳楼造成终身残废,还不清利息,卖方就把房租卖给了我家,当时卖方给我家的合同上承诺以后如果有纠纷,一切经济损失双倍赔偿,在前不久房主突然回来赖在我家不走,说他没有卖房子,房子是他的。本身我们是第三者,与我家没有关系,请问卖方说的双倍赔偿包括房租的售价吗?还有,卖方一拖再拖没给我们退钱怎么办啊。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的情况看来,关键在于房屋买卖过程中是否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如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房屋归登记人所有,可以依法要求原房主离开;如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主还是原房主的,其有权在其房屋内居住。而对于你与卖方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是有效的,但是难以实际履行,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建议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根据《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同时要求双份赔偿。 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数额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数字为准。按照法律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出的部分无效,违约金约定的数额过高的,违约方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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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远行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3-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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