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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二胎未满4年,一个月后办理出生证明,被告知手续不齐全,私下打听,是计生办跟医院打过招呼,意思要缴纳罚款后才能办理出生证明,我想问一下,医院和计生办是否违规,或违法。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医院方面的做法是不妥当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有捆绑行政执法的嫌疑,可以向卫生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如有必要,可以向管理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此处并未特别说明如系超生儿,必须先缴费后登记。并且医院方的出生证明应当如实提供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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