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和银行签订总高额借款合同5万,2个保证人和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5万,开始结束时间一样并且都是3年从2014.6.3-2017.6.3,以上为背景,2014.6.5日借款人从银行借款5万期限12个月,2个保证人都分别在借款担保书上签了字(担保书上没有银行签字和盖章),时间是2014.5.28,一年到期后借款人还款;2015年8月31日,借款人又从银行贷款5万元,期限1年,这次只有一个担保人签字,借款人由于疾病一个多月后去世,现在银行起诉两个担保人,请问下第二次未签字的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吗?借款担保书是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系列合同,小合同?对了,前两天我从中国人民银行打印了个人信用报告,信贷记录里没有担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