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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因生前患癌症找别人借的钱,分两部分,一是亲戚的,写的借据。二是高利贷,写的收据。共借了十几万。父亲去世后,借的钱由儿子来还吗?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父母的债务不需要子女偿还。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要继承他的债务,这时就有偿还义务。
民法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民法总则》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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